主題:神明救世背後的實義


常聽聞某某神明救世厲害,原本生命垂危,經過神明相助,居然出現奇蹟,而且屢見不鮮,事實呈現歷歷在目,但有人受利,相對有人受損,互相而成,似與慈悲三眛水懺中所稱「怨親平等」實有差異,舉例而言:親戚朋友間有一位當警察,一般人遭違規取締開罰單後,會想找那位親戚朋友來幫忙抽單(就是利用關係將已開立罰單作廢),則當警察收到親戚朋友的請託,會有三種可能:一為當場婉拒,秉公處理。二為遵守法律,唯面子使然,自己當濶少繳掉了。三為透過關係,利用職務之便予以作廢,而造下違法情事。


現在人沒有立竿見影速成速效,讓人難以信服,但冤業相解豈有說解就解,談何容易呢?換個立場你是那一位被取性命受害冤親,業主唸一本經迴向或是燒一卡車的金紙,你就願意放下嗎?耗費心力來求神保佑作主,求神來化解,真的有用嗎?又見城隍明道經中有云:「人心不一。自有無常。日查功過。夜察是非。一舉一動。難逃鑒察。作事虧心。求吾無益。任爾焚香點燭。神難鑒納。


神明救世充其量只是一個調解委員角色,冤業兩造才是真正的主角,業主不對冤親誠心懺悔來請求化解,而去求調解委員,不是很怪嗎?因果縱然大羅天仙都難以干涉其中,否則公親變事主。大部分神明救世都是暫時性的居間和解,並非究竟圓滿,所以經過時日,同樣的問題一而再的發生,一次比一次更加棘手,那神明為什麼要救世呢?讓業主有機會來行功立德累積資糧迴向轉化,來化解冤業,並非來驅趕冤親。


如何究竟圓滿呢?業主應對往昔所造諸惡業,先有深度的懺悔心,並透過唸經或抄經的法益迴向行功立德所產生的資糧轉化,並將經中智慧轉化冤業兩造內心,彼此之間真正的放下,冤親得以度化不再糾葛,聖帝大解冤經一段「所有惡債未消。怨尤不息。報復未能。結證未勾。均到案前。聞經受度。各生懺悔。兩相解釋。惡緣化作良緣。禍因轉為福因。渺冥之怒氣。沾佛光而生佛國。


    神明救世必然會耗損能量,比方來說:神明領了一萬元下來救世,而每一次救世要花二百元,神明救世分為二個層面,第一段是解決眾生的疑難雜症。第二段是因為解決眾生問題而生信心與信任,來導往發菩提心再去利益大眾,達到真正教化世人的目的,然眾生發菩提心時,神明自然又回填一千元的能量,循環不息,但一般人都只有做解決眾生的疑難雜症,而沒有做第二段的回填,當能量耗盡,所以越修越苦。